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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戴著他送的手錶。
我還用他給的耳機聽音樂。
我還抱著那某年情人節他送的飛貓。

我還是忘不了他。


最近好像又遇到了一個瓶頸,情緒的起伏更大了。
之前想起,總是嘆息,只是嘆息。
跟朋友敘述的言語中,除了無奈、不捨、想念,總還是很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。

但這幾天卻變本加厲了,常常想哭。

工作中稍有停頓就會想起他,想哭。
起床的時候清醒的那瞬間就會想起他,想哭。
騎車的時候想哭。
聽朋友講感情的事情,想哭。
唱歌的時候想哭。
聽情歌的時候想哭。
發呆的時候想哭。

常常我一回過神,就發現自己眼眶已經淚水滿溢。
要花很多力氣去抑制眼淚掉下來。
要花很多力氣去偽裝無所謂。

忘記一個人到底要花多少時間?該花多少時間?
為什麼在我覺得已經沒關係的時候,卻又陷入這無可救藥的情緒之中?
我很想趕快忘記,喜歡上另一個人。
但如果太快喜歡上另一個人,是不是代表其實我也不夠愛他?
如果花很多時間才走出去,又會讓自己痛苦萬分。

為什麼人會變?為什麼感情會變?
我到現在還是不懂。
明明曾經愛的這麼深,怎麼會一瞬間就忘了?

我還是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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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cath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